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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变“陆运”  快递公司道歉赔钱又挨罚

http://www.scol.com.cn  (2016-02-16 08:39:3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春节期间,苍溪县消费者韩某投诉某快递公司,称节前为几位朋友邮寄的猕猴桃出了状况,一是数量不对,应该4件的收货只收到2件;二是由于是时间较紧加之又是水果,因此,交纳的都是航空运费,而快递公司却走的却是陆运,导致运输时间过长致使大部份猕猴桃变质损坏,并出示了快递回执、收费票据和物品损坏照片,要求消委会为其主张权利。

苍溪县消委会在认真了解消费者韩某投诉事实和诉求后,深入快递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经调查,快递公司由于节前快件繁多,管理混乱,导致托运物品张冠李戴,也未按照约定走航空路线,导致快递物品损坏。在认定消费者韩某投诉事实属实后,依据《合同法》、《消法》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快递公司现场向消费者韩某道歉并一次性退还运费和赔偿损失2300元。同时,对快递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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