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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青川建立“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http://www.scol.com.cn  (2017-06-12 09:58:2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鄢怀林 记者 周平)6月12日,记者从广元市青川县委宣传部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精神,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县江河湖库实际情况,近日,青川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青川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立足青川实际,确立了以广元市七次党代会确定的“三个一、三个三”战略体系和“生态立市”总体思路以及把青川建设成为“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生态青川、美丽家园”,大力推进青川县生态文明水养旅游建设为指导思想,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县第一总河段长、总河段长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并分别兼任一条重要河流的河段长。县内清竹江、白龙江、乔庄河等27条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设立县级河段长、乡镇级河段长,分别由县四大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乡镇党政一把手担任。鼓励流域面积50km2以下且群众通俗认可的河流设立河段长,实现每条河湖都有河段长。

《方案》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河长制工作定位,要坚持党政领导、坚持依法管护、坚持属地管理、坚持分类施策,积极主动作为、理清职责,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全力推进青川县河长制工作,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方案》提出了2017年年底前完成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完善会议、考核、问责相关制度等工作和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能力建设、经验交流等保障措施。明确了各级河段长、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员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下一步,青川县将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严格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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