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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青川法院历时两年 为申请人追回23万执行款

http://www.scol.com.cn  (2017-08-23 08:10:4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8月17日,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历时多年的执行案件。执行人员来到申请人家中,亲自将23万元执行案款送到了其手中,受到申请人的感谢与赞扬,真真正正体现了法院办理案件的公平与公正,实实在在践行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

    本案申请人苟某在2013年因给执行人黄某提供劳务时,受伤致残。双方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并进行了公证。2014年9月郫县(郫都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人苟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其他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3万元。因被执行人现居住在青川,多次执行未果。

    2015年10月郫县(郫都区)人民法院委托青川县人民法院执行。青川法院接收案后,经过多方查找,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因废品钢材价格下跌,堆积如山,生意不景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苟某家庭贫困,身体又受伤致残,急需手术治疗,两地法院为了保证执法的人性化,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采取了司法救助,苟某得到及时治疗。

    苟某得到治疗后,执行人员依然不间断查找。利用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采取信用威慑、执行威慑等执行措施,同时帮助被执行人黄某联系销售厂家,促使其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在法院的执行压力下,尽力变卖了废品。之后,执行人员在查控平台继续查询被执行人黄某银行存款时,发现有款项转入,并迅速冻结23万元。在经过人员组织双方协调后,达成一致意见,亲自将执行款23万元送到申请人苟某家中。

    申请人非常感激法院执行人员,他说:“感谢法院给我司法救助,让我及时得到手术和治疗,并让我多年的案件一次性执行终结,重新给自己家庭带来了幸福”。

    青川法院“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率先创新式设立“分段式”执行模式。利用查控平台提高了执行效率,保障了执行案件的“程序合法”。健全了联动办案、执行威慑、信用惩戒、执行救助、立案审查与执行衔接等一系列长效机制。推进快速反应机制,坚持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公开。成立专项执行组,通过专项行动,采取夜间执行、假日执行、蹲点执行等方式,利用“时间差”使当事人无处藏匿。同时开展集中曝光月活动,利用“微博”“微信”“电视台”等多方平台,加大曝光力度,以及运用罚款,拘留,对拒执行为进行有罪判决等强制手段,加大惩治力度。啃下了一大批“骨头案”,打击了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邹宇寰 杨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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