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袁茹莉)“今年1—11月,广元共检查排污企业450家,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违法企业2家、处罚款61万元。”12月14日,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元市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广元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以来,现有持证企业达340家(重点管理120家,简化管理220家),登记管理3367家。其中,主要涉及水泥制造、冶炼、金属制品加工、建材、污水处理、机动车燃油零售等行业,共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口761个,水污染物排放口283个。
据悉,排污许可工作专班由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联合抽调人员成立并印发《广元市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方案》《广元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重要工作方案和制度文件,同时将排污许可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此外,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通过公开排污许可咨询电话、建立企业答疑QQ群、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开通排污登记现场指导服务、一对一服务、上门服务等务求实效方式,为企事业单位是否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及界定管理类别提供查询咨询和问题答疑。
“要持续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的成果,要实现动态的全覆盖。”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行政审批科科长陈欢表示,下一步,广元要围绕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率百分之百,执行报告提交率百分之百,这两个“双百”任务进一步健全排污许可质量的保障机制,推进核发质量,做好排污许可相关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