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转变看什么,看你为群众服务了什么”。徐文富是剑阁县行评监督员,他告诉记者,他在近半年里走访了近百家农村低保户,查看了农村困难群众安居工程建设,这些惠民政策体现了阳光操作。近年来,剑阁县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形成了一系列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和解决问题的新办法,确保了社会救助资金用在实处、用在明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困难群众幸福指数逐年提升。
群众评议 困难群众11.5万人受助
去年,凉山乡甘水村实行群众评议享受低保困难群众,有27户评为低保户,清退不符合低保户5户,有1户通过精准扶贫,发展山羊养殖增收脱保。群众知根知底让真正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国家的惠民政策,也夯实了他们尽快脱贫的信心和决心。
据悉,2015年,剑阁县在实施阳光评议低保,推行村民代表评议低保申请户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17条不得申请低保的条款,使低保评议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不仅困难群众有低保,该县不断深化、细化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出台了困难群众重特大医疗救助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等“十大救助制度”,扩大受助范围。去年以来,先后有乐山、遂宁、德阳、巴中、雅安等市、县先后前来考察学习。
2015年,全年受助群众11.5万人,发放救助金、保障金7600多万元。通过清理,取消低保2600余人。
幸福院里已住上290户人家
“今年春节,我们一家人就住上新房了。”3月2日,记者在西庙乡上游村8组见到村民钱太昌正在新房周围清理杂物。新房周围是菜园,以前庭后院的形式建设,别有一番风味。他告诉记者,他家是2015年纳入安居工程实施范围,原以为要在春节后才能入驻新房,没想到在政府的督促和帮助下,提前了半年。
据了解,像村民钱太昌能在2016年春节住进新房的困难群众全县有94户。“为群众办事就是要体现在实在和效率上,能快的就不能慢。”剑阁县民政局局长魏仲文告诉记者,“我们把困难群众当亲人,对工程建设实行干部挂点督查督办、倒排工期梯次推进的办法,群众住房改造不完工干部不撤离,有效保障了安居工程的稳步推进。”
农村困难群众安居工程,是剑阁县委县政府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推进的一项惠民工程。每户由民政专项资金补助3万元,主要针对特困无房户、危房户和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毁损的特困农户。从2013年起到2020年8年时间全面改善农村特困群众居住土坯房和危旧房问题。截止2015年底,已投入870余万元,改造和重建危旧房290户。困难群众按照计划,均在规定时间或提前住进了新房,未出现一起违规操作现象和群众信访案件。
“我准备在房屋周围栽上核桃树,发展核桃产业。”高池乡胜利村村民缑志和说,“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望在今年底脱贫,过上好日子。”
近三年有38名干部受查处
该县建立“九本台账,一个流程”权力约束机制,重点加大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定补三类对象评定是否符合条件,有无虚报、漏报、优亲厚友等情况。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滞留、冒领以及在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的监督。
一方面深入到群众中去,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访低保户、访五保户、访优抚对象”走访活动,加强防灾减灾、优抚政策、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倾听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列出清单建立“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评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聘请监督员75人,通过明察暗访机关效能、基层走访困难群众,提升工作指向性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据行评监督员反馈的问题,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加大损害群众利益和与民争利的违规违纪人员的惩处力度。
近三年,先后查处社会救助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8件,38名村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5年对三个乡镇的7名村干部因违规评定低保问题立案查处。( 何文飞 记者朱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