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周平)仅仅因为网上的一条评论,违法行为人林某被处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500元,而受害者苟某却差点跳河轻生。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7月28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广元剑阁警方了解到这起诽谤案的原由。
林某和苟某是通过陌陌聊天软件认识的,虽然平时两人不怎么聊天,但无论谁发条动态,两个人都会相互关注。7月18日16时许,林某看苟某发了一条比较搞笑的动态,便回复了一句“你脑壳是不是搭铁了?”结果引起苟某的强烈不满,于是两人在网上“开撕”。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但林某在事后接到的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导致事态再度升级。由于林某的朋友在电话里笑话他和苟某吵架的事,这让林某觉得很丢面子。挂掉电话后,恼羞成怒的林某决定“报复”。林某随后便打印了3张还有侮辱诽谤性语言的纸张于18日22时许张贴到了苟某所经营的小吃店门口,内容为:"这家小吃店老板是个XX的小女人……空虚寂寞"。
由于苟某所经营的小吃店早上吃饭人最多,所以周围的人在看到林某所张贴的纸张后对苟某议论纷纷。又急又气的苟某觉得没法再在当地活下去了,于是决定跳河轻生。但苟某在跳河之前,觉得不能放过诽谤自己的人,所以拨打了110报警。7月19日上午11时许,剑阁县公安局下寺派出所在接到苟某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苟某劝回并介入调查。
通过苟某反映的情况和调取苟某小吃店的监控录像,民警很快锁定34岁的违法行为人林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林某对诽谤苟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林某已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