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纪委监委: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优势 助力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2022-02-25 18:52: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袁茹莉

四川在线消息(乐虹辰 王晓芳 李明武)近日,剑阁县纪委监委为助力全县“信访大县”摘帽,采取四条措施,从根源上治理滋生信访土壤,全县信访同比下降了20%。

下沉基层全员接访,第一时间消除群众信访苗头,从源头控制了信访增量。剑阁县纪委监委建立了“3+N”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轮流到信访接待室参与接访,委领导联系辖区全覆盖,每月“带案下访”不少于1次。各派出片区纪检组、各乡镇纪委设置接访点,定期开展“集镇点”、“赶场日”等现场集中接访活动,面对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剑阁县纪委监委还延伸监督触角,借力“百姓问廉”、“纪检小分队”联动接访。现场向群众宣讲政策、答疑释惑,及时消除了一些信访苗头。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系统328名干部开展“纪检小分队”全员接访1200人次,通过现场宣讲政策、答疑释惑后受理问题820件。民生诉求类事项641件,已协调转交县级相关部门办结,群众表示满意。

倡导激励实名举报,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狠刹了以信访谋利的歪风邪气。剑阁县纪委监委大力倡导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件优先处置、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于查证属实,对发挥重要作用或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检举控告人奖励。对于查证不属实的重复举报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政法委、县群工局、县公安机关等部门组建县联动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组,定期分析研判疑难信访举报形势,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党员由县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处理。监察对象由县监委处理。普通群众由县公安局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为了让诬告陷害者无利可图,让干事创业者更爱干事创业,对通过诬告陷害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资格、奖励、经济等利益,县纪委监委建议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纠正、收缴或责令退赔,并及时监督相关部门执行规定是否到位。

坚持对办结件“一事一回访”“一件一评审”,大幅度降低了重复信访举报率。“一事一回访”,即承办信访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在信访办结后,要及时回访信访人,做好相关政策宣讲和处理意见解释工作,从而达到信访人满意效果,避免同一事情重复信访。“一件一评审”,即对存在明显违纪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典型的信访件严格评审把关,让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受到相应处分,让举报属实的信访群众满意处置结果,从而有效降低重复信访举报率。

坚持定期定向通报、提醒预警,从根源上治理了滋生信访矛盾的土壤。县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问题频发、多发的县级部门和乡镇实行按月(或季度)定向通报,要求涉及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管理和廉政风险排查,并加强干部廉政勤政教育。对所涉及的信访总量排位全县前三位的,扣除党风廉政建设相应的目标分数。对全年重复信访举报治理不力、排位靠后的党委(党组),要求其书记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作公开检讨。对部门、乡镇、行业领域出现重大信访举报的,县纪委监委及时向相关分管或联系县级领导制发《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通报书》,进行告知和风险预警提醒,并抄报县主要领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访问题经研判不属于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类的,县纪委监委向问题属地单位党委(党组)制发《关于反馈群众反映问题的函》。

目前,剑阁县纪委监委在群众信访工作中,实现了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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