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交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经验全省推广

2021-09-18 15:19: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柯林)9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广元市《关于公安交管服务群众便民措施的通告》(广府通〔2021〕3号)于9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广元公安交警今年落实公安部“放管服”交通管理31项措施后再次推出的一系列便民措施。日前,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下发通知,把广元市此次推行公安交管服务群众便民措施定义为“广元经验”,要求全省各地市州公安交管部门学习借鉴推广创新。

据了解,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研读有关法律法规,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意见》以及公安部部令等法律规章,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赋能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福祉等方面要求,创新执法服务理念、手段、方式,积极主动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公安交管服务群众便民措施的通告》。近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交管服务群众便民措施的通告》转发各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学习借鉴,吸纳转化创新。

据悉,为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交通出行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展示广元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公安部“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元实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了一系列服务群众的便民措施。此次施行的便民措施,共有7个方面。包括:

对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对在禁止鸣喇叭区域鸣喇叭等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在该次违法行为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省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给予警告处罚。

对运输防疫物资、应急物资、邮政快递、生鲜蔬菜食品等涉及民生运输车辆,一律取消办理入城证。

对重大项目工程建设超长、超宽的运输车辆,实行优先交通引导服务。

建立服务企业“月访季谈”机制,明确重点工程项目联络民警,每半年征集一次意见建议。

对客运企业、多车单位、出租车公司办理车辆上户、过户等业务,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延时服务。

对抗疫服务人员、老年群体等开辟“绿色通道”,开展驾驶证考试预约等服务。春节和寒暑假为高校师生、外出务工群体举办专场驾驶证考试。

深化警保警邮警企合作,将交管业务向保险、邮政、企业等机构延伸,方便群众购车、登记以及质押、报废等业务办理。

完善事故快赔中心服务功能,提升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效率和水平。

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据了解,广元市级相关部门已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各级发展改革、经信、交通运输、国资、城管、银保监、邮政等部门,将按照通告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抓好服务群众便民措施的具体实施。本次通告的便民措施,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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