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办实事丨广元利州区坚持巡察为民底色 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见实效

2021-05-21 15:59: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田伟君)“终于拿到《不动产权证》了,真是感谢大家,谢谢、谢谢!”5月21日,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残疾人凌水云拿着证书走进区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激动地连声道谢。

去年8月,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区住建局开展常规巡察。在广泛收取民生问题线索时,发现凌水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难的问题。

原来,凌水云于2002年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面积住房一套,当时合同总价106119元。凌水云由于当时资金困难,拖欠房款6000元,该公司就未给凌水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来凌水云终于交清购房款了,但在税务部门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被告知房屋计税价格不能按照当时合同签订价格计税,只能按照宝轮镇新建商品房价格计税;如果按照当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计税,则需要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纳税额的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也就是说现在要拿到两证,根据政策还需缴纳3万余元滞纳金。

凌水云是残疾人,大儿子多年前走失,倾尽家财四处寻访无果。他经过多年努力才凑足房款,已无力支付这笔税费,只得硬着头皮多次找先科房地产开发公司请求解决问题并办理双证,但一直没有结果。凌水云陷入两难的境地。

对于凌水云的具体问题,巡察组高度重视,在巡察结束后仍派出专人,协同区住建局干部到宝轮镇10余次,与凌水云面对面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到房地产公司摸清现在办证遇到的具体困难。与区住建局党组一道采取书面、口头汇报“双管齐下”的方式,起草《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商请处理房屋交易税收历史遗留问题的函》,并带上收集的各类购房、交税资料,多次前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与两局领导进行沟通,得到了市局领导的支持,并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达成共识,采取特事特办方式,按照凌水云与先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合同总价计税,不计算滞纳金。

在区委第三巡察组督办下,一起长达18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凌水云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

近年来,利州区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巡察为民底色,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将群众最关心、最揪心、最烦心、最闹心或干部职工最关注的问题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重任在肩的责任感,高举巡察“利剑”,精准发现一批、运用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批、强化回访督查督促整改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以巡察监督的政治效能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见实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全区共解决金洞乡船管站未制定发航制度等50余件群众急盼的事,督促整改了万缘街道万缘社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差、污水外流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3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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