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对区环保局局长任职四年以来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评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显俊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正蓉、肖元清、范永昌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徐继先的述职报告,并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对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在评议中区人大常委会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充分肯定了这徐继先通知任职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随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干部进行了履行职务情况测评。最终徐继先同志以16票满意、1票基本满意的成绩高票通过了此次述职评议。
据了解,述职评议是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是人大监督政府职能部门人和事的有效结合,对于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