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公安筑牢水域生态发展之堤

2021-04-14 15:58: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赵洋)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启动以来,青川县公安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12月22日全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要求,切实打好“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高位谋划措施,落地细化推进,科学融合“河长制”“河道警长制”等专项工作,狠抓“宣、防、打、联、扶”组合拳纵贯主线,辅以“守大门”“稳后门”“护侧门”多点布局,周密边界协作“点龙睛”,形成立体交错、紧密咬合的“龙门阵”工作体系,为辖区长江水域“十年禁捕”工作长期良性发展夯实了战略先基。

一杆到底,节节开花,强化“一条龙”主线

“宣”为首推动法治宣传进码头、进市场、进餐馆活动常态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平台,采取专题宣传、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公布举报方式及奖励办法等形式广泛动员,以多样化宣传方式让老百姓知法守法,形成禁渔禁捕浓厚氛围。特别是对重点水域,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走村入户,深入基层,主要针对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规定和政策以及可能触犯的法律、法规等相关常识向村民进行了普及,号召群众坚决做到不制作、不购买、不使用捕鱼工具,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禁渔行动中,有力维护好全县水域禁捕秩序。今年以来,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标语告示100余份,制作广告宣传单3000余份。

“防”在前主动打破部壁垒,通过汇报、协调,召开政府层面禁捕工作专项会议。与水利、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同时,强化协同配合,以网格化为抓手,积极组织社区民警、网格员、水利巡管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对辖区经营河鲜、湖鲜的饭店、捕鱼人员、卖鱼人员及渔具店开展常态化摸底排查,并时时掌握是否有新的涉禁捕人员及情况。同时,依托公安大数据优势,统筹用好各方执法力量,常态化、不定时、全方位开展整治行动,确保监管覆盖面和违法查处率,不断夯实源头监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去年以来,联合乡镇培训护鱼员700余人次,开展日常巡逻1200余人次。

“打”开路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禁,成立执法整治专项组,部署开展全县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专项会战,特别是针对“同河不同步”问题,会同农业农村、水利等执法力量,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基础信息采集、实地走访等行动。紧盯“捕、运、销、食”等关键环节,做到“从水里到餐桌”全链条打击涉渔违法犯罪。建立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同时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倡导饮食文化新风尚,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氛围,推动全社会行动起来,切实为“十年禁渔”作出贡献。数据截止目前,全县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移送起诉19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10套、渔获物200余公斤。

“联”合力印发《关于青川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青川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建立了以农业农村、公安和市场监管为主要部门的联合长效执法机制。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无缝对接、紧密协作,建立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协作机制。一是明确“职责法定、刑事优先、分段监管、全程监管”四项原则。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两部门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分段监管,厘清渔具、渔获物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职责界限,尽可能避免监管真空或漏洞。发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共同构建“日常监管、线索移送、办案协助、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五项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的沟通,定期互相通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关信息,商讨联合查处大要案件的措施,明确案件线索移送统一标准;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实现上下游产业全链条查处、线上线下全覆盖查处;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次,召开工作联系会议5次。

“扶”安后基层所队、社区民警积极配合村社领导干部走村入户,在广泛宣传贯彻禁捕退捕政策的同时,主动协调党委政府及民政等部门帮扶特殊困难渔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下发退捕渔民补贴养老保险800余万元。

“三门”紧闭,处处布防,狠抓立体化推进

“守前门”一是责任民警经常巡。各派出所根据工作分工,对辖区河流、湖区逐一明确责任民警,结合日常执法执勤、精准扶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河道警长”定期巡。各派出所长任辖区主要河流的“河道警长”,每月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报告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对上级交办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在调查核实后第一时间上报县公安局,组织打击处理。三是“河长”督导巡。任“河长”的局领导对责任河流开展巡查督导,检查问题隐患是否发现、发现后是否登记上报并协调处置。对包片辖区内的涉水涉渔违法犯罪案件,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组织治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同时,主动联合乡镇、村社以及水利等有关单位,充分结合“河长”“河道警长”工作,广泛发动治安积极份子、群防力量,对辖区水域开展不定期突击查处,及时发现、叫停和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基层所队开展巡逻50余次,联合专项行动30余次,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收缴各类渔具20余套。

“稳后门”坚定不移的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树立大局意识,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梳理排查重点人员67人,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预警。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公安局常态化深入督促指导、牵头组织开展湖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维稳信访形势,切实加强矛盾化解工作,落实对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另一方面结合“一标三实”工作,逐一排查出实际住址及相关信息,对于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的,注重前期调查取证,适时依法打击处理。始终根据事态发展调整警力部署,及时下达工作指令,优化应对策略,以问题为导向,以稳控为目标,以协同党政、综合实策为抓手,圆满确保了“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护侧门”从源头上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联合市场监管、海事、水利等等有关单位对全县内渔具店铺进行地毯式执法检查,按照“禁止制造、销售、使用迷魂阵、地笼网、铺盖网等禁用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行业管理要求,要求业主务必守法经营,检查的同时,还对经营者进行面对面宣传,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法规。

创新亮点,严管边域,多重措施“点龙睛”

与广元市朝天区和汉中市宁强县等毗邻县区建立长江流域跨界禁捕工作联防联控机,共同签订了《两省相邻县际间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联防联控协议》,发布了《联合禁渔通告》,正式建立了长江流域跨界禁捕工作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协议》达成一个共同目标、四个合作机制,即全面完成长江流域禁捕生态保护任务,维护县域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物多样性目标;建立联防协作、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定期会商制度。《通告》规定禁捕区域为嘉陵江宁强段、朝天段、青川段干流及所属支流,自2021年初开始实行暂定为期10 年的常年禁捕。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行为,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沙州镇政府、沙州派出所和宁强县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在跨界水域开展了水上联合执法活动,有效践行了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内容,通过长效机制实施重点水域常年禁渔,全力实现禁捕水域“四清四无”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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