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

2020-02-05 09:59:38来源:川报广元编辑:向朝伦

两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一人致百余人隔离观察,一人故意隐瞒密切接触人群

(一)一确诊病例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2月4日,雅安市天全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对侯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侯某某,男,现年69岁,天全县人。2020年1月17日乘坐K1067次列车(12车厢)从安徽省阜阳市至湖北省武汉市(车次时间:00:33-05:09),在汉口火车站停留近2小时,其间出站就餐,后转乘D615次列车(3车厢)从汉口站出发至成都东站(车次时间:06:56-16:16),当晚乘私家车到达天全。到天全后,侯某某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也未采取自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与周边人员接触,参与聚餐聚会。1月27日,侯某某因出现“反复咳嗽、咯痰伴心累、气促”等症状到天全县人民医院入院治疗。治疗期间,医务人员多次询问其近期是否到过武汉,侯某某均予以否认。1月31日,侯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被医院隔离收治。

侯某某的行为,造成与其密切接触人员100余人(医务人员30余人)被隔离观察,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一确诊病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余某(男,54岁,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于2020年1月21日从湖北省襄阳市驾车返回江阳区通滩镇家中后,拒不执行当地关于“所有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必须到村(社区)登记,积极配合检查检疫工作安排,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欺骗调查走访人员,故意隐瞒其回家后的真实行程和活动,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余某在被确诊和收治隔离后,仍然刻意隐瞒部分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及时开展预防控制措施。余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余某和妻子周某以及同行回泸的袁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相关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警方提醒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关键时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来源: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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