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溪法院在苍溪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的联动配合下,通过“临控”措施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张某甲。
张某甲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张某乙系朋友。2016年,张某甲以承包工程为由先后多次向张某乙借款,共计七万余元,并立下借据,后借款到期未偿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甲偿还借款。但判决生效后,张某甲未履行法律义务,张某乙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甲不配合法院工作,拒不申报个人财产,且隐匿行踪,试图逃避法院执行。执行人员经多方查询,发现张某甲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为尽可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苍溪法院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张某甲采取临控措施。
3月12日晚上十时许,执行干警接到苍溪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电话,称被执行人张某甲已被实际控制,要求赶往处理。
为有效抓住执行时机,苍溪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动,赶往东城派出所,将被执行人张某甲成功拘传至法院。
执行干警连夜给被执行人做工作,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通过执行干警近两小时的和解工作,被执行人张某甲终于意识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张某乙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苍溪法院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无财产可执行且长期躲藏规避执行的终本案件被执行人纳入公安“临控”名单,运用公安大数据系统,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此项举措大大提升了“查人找人”的效率,为法院执行工作增添了强劲力量。下一步,苍溪法院将继续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执行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藏,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苍溪县人民法院 何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