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四个专项行动”和村容村貌、村民文明素养“两个提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坚决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
一是落实村(社区)环保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整治,明确村(社区)对本辖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网格负责人,网格责任人,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确保监管执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三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