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法院"323"行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0-04-20 13:53:3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苍溪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抓防控是硬道理、抓审判是硬要求”工作思路,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实施“323”行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出台三项司法举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一套防控方案。在疫情发生以来,苍溪法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判疫情形势,科学制定防控措施,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指挥本单位及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苍溪法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疫情期间法院立案、送达、庭审、执行等诉讼各环节以及日常办公的防控要求,建立了疫情筛查、健康监测、防疫管控、卫生消杀、物资保障五位一体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为防疫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一项司法解释。加强对疫情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研究,会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罗列了20种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可能判处的刑期作了详尽的法律解释,并依托县电视台、苍溪门户网、视角苍溪等媒介平台,向全县群众广泛宣传,对危害或阻碍防控工作大局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扎牢了依法防控疫情的“司法防线”。

一个实施意见。认真考量疫情发展的形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司法服务关口前移,研究制订《关于为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从立案、审判、执行3个方面出台了14条涉疫情防控、企业经营、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财产保全等方面的司法服务举措,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派出两支防疫队伍,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一支党员志愿突击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40余名党员干警成立党员志愿突击队,深入广元市首例确诊病例田某所居住的陵江镇麻岭社区一组,通过摸排返乡人员信息、做好门岗设卡检查、签发居家隔离通知、开展环境消毒整治、宣传疫病防护知识等措施,对该社区1086户居民逐户逐人进行网格化筛查,共排查出密切接触者6人,签发居家隔离通知书30份,实施居家隔离观察49人,切实筑牢了社区疫情防控防线。自2月3日以来,党员志愿突击队不畏感染风险,坚持与时间赛跑,与疲劳抗争。由于工作扎实、举措有力,目前麻岭社区未发生二次感染现象,社区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支驻村防疫突击队。进一步压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加强同对口帮扶的文昌镇孙家、五龙、宝寨3个村的防疫支持,及时组织驻村工作队返岗返村,并增派党员精锐力量,援助基层防疫一线,通过摸排返乡人员信息、村口设卡、开展防疫宣传、劝返聚集性活动等方式,织密了基层疫情防控“安全网”。同时,结合村情实际,利用春耕生产的有力时机,指导农户分散性、分批次开展春耕复耕工作,并在农资采购、防护物资供应方面提供必要支持,切实降低疫情对农户产业发展和家庭收入的影响。

创新三种审执模式,助力疫间诉讼活动开展。

“云立案”诉讼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研究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工作的通告》,并通过张榜公示、电视发布、微信微博推送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使用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12368热线等平台,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活动,切实降低人员聚集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截止3月底,该院共处理网上立案231件,通过微信缴纳案款17.6万元。

“互联网+巡回法庭”审判模式。综合运用多种诉讼手段,创新“线上”+“线下”的案件办理模式。一方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有条件的案件从“线下”搬到“线上”,通过采取零接触、科技化、信息化诉讼手段,开展电子送达、视频调解、网络庭审等线上审判活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应有诉讼权益;另一方面,用好用活司法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庭审活动搬到户外,并配备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物资,用于开庭前、后消毒和证据交换,切实降低线下庭审给当事人和法官带来的感染风险。截止3月底,该院共开展网络庭审37次,巡回审判86次,成功调处纠纷123件。

“网络查控”线上执行模式。创新执行举措,拓展线上执行渠道,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有效开展“云执行”,采取视频约谈、微信调解、电话沟通等方式,借力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及时查扣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今年一季度,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5件,执行到位金额514万元,其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扣划案款217.36万元,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苍溪法院 何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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