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荣获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系列报道之三:
不忘初心担使命 甘于奉献铸忠诚
——记广元市旺苍县公安局退休干部蒋作林
双手抱着一张展板,从家中走出来,整齐地放进小板车中,又回到家中,再次抱出一张展板……“蒋大爷又要出去宣讲咯!今天好热,要注意安全哦!”邻居嘱咐说。
“没事!习惯咯!” 直至小板车装得满满的, 蒋作林才把住板车龙头,缓缓推出小巷。
7月17日,蒋作林冒着炎炎烈日,开始了他的又一次宣讲。
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蒋作林退休23年来,出资15万余元,创作作品280多个,自制展板380多张,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行程1万多公里,开展义务法制宣传600多场次,受教育达60多万人次。
义务普法的宣传员
“我做义务法制宣传,就是要让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全社会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退休后,他义无反顾投入到普法行列,当上了一名义务法制宣传员。
“法制宣传是一件政策性强、知识性高、十分严肃的大事,不可开黄腔、说错话。”多年的工作经验使蒋作林认识到,“只有先当好学生,才能当好先生。”为此,他购买了大量涉法书籍,认真学习钻研,并多次参加各级法制宣传培训,不断给自己“充电”。
为了群众便于接受,他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成打油诗、三句半等群众所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作品,案例编成通俗易懂的小故事,深入乡村和学校图文并茂开展法制宣讲。
蒋作林还将普法宣传的课堂延伸到了贫困村,防诈骗、防盗抢……每天忙得不亦乐乎!“开展普法宣传,只是想让村民们都捂紧自己的钱袋子,依法致富,我也只是尽了自己的绵薄之力。”面对村民们的感谢,蒋作林总是很谦虚。
在宣讲中,他还给自己约法四章,不吃他人的饭,不拿他人的钱,不用他人的车,不给他人添麻烦。
退休党员的好书记
2015年5月,蒋作林全票当选为旺苍县公安局退休支部书记。
上任后的他,积极响应全县“桑榆助村”行动,为了给公安局的帮扶村筹措扶贫善款,他带头捐资500元、衣物58件。在他的精心组织和带动下,短短一个星期,共筹集扶贫资金1万余元、衣物385件。
同时,他还动员亲戚朋友捐款捐物,共接收七成新以上的衣服1700多套,并一一精选、清洗、分类、打包,分别送到偏远乡村,分发给需要的群众。
在米仓山镇,一个14岁的贫困小女孩领了一套衣服后,拉着他的手说:“爷爷,这个衣服很漂亮,我要带回去给我妈妈穿。”他的心如针扎一般,留下她的址和电话,回来就买了两套新衣服,给小女孩邮寄了过去。
为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十九大刚刚闭幕,他便自费1500元为支部80多名退休党员干部人手订购了一份《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全国两会结束后,他又出资1000多元订购了《新宪法》,以支部名义赠送给大家。
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我从一名农家孩子成长为一名人民警察,无不得益于党的培养和关心。因此,为党分忧、奉献社会一直是我的最大心愿。”蒋作林把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作为他的人生信条。
县化工厂职工老王在骑摩托车上班时意外被货车撞伤,丧失全部劳动能力,而货车车主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老王的后期治疗费用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当时,快要退休的蒋作林在处理该案件时了解到这一情况,爱做善事的他伸出了援助之手,按月给老王买药,一直坚持了3年之久,前后资助达6000余元。
当老王伤势治愈后,伤残补偿没落实、家里购房差钱、儿子上学差学费等现实问题再次让他陷入了困境。蒋作林再次来到老王身边,为其垫付伤残补偿费5000元,捐助购房款5000元。
2008年,老王的儿子考上了大学,当时退休金仅仅才800多元的蒋作林,为了帮助老王的儿子筹集学费,居然背着老伴儿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3000元。
“人活着就是要意义。”这是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自1993年以来,他陆续资助贫困大学生3名,资助金额达5万余元。
如今,他在履行好支部书记责任的同时,还兼任5个学校的德育副校长,成天奔波不停歇。“虽然忙碌,但很充实、很满足。”
蒋作林坚持离岗不离党、退休不退职,几十年如一日,不忘初心担使命,甘于奉献铸忠诚,为旺苍的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全国民间优秀禁毒人士’提名奖”“全省优秀老干部志愿服务者”“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四川好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今年,他荣获了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表彰。(广元市老干部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