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元市医保局获悉,从今年起,该市把市外参保人员在本市各定点医院就医的医疗服务行为,视同本地参保人员一起纳入定点医院协议管理、医保监管和考核范围。同时规范了定点医院理疗服务行为。
市外参保人员就医
次均住院费不超本地的15%
协议要求,各定点医院要为市外参保人员就医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为异地就医病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次均住院费用不超过本地参保病员次均住院费用的15%,及时进行费用结算,并积极做好异地就医人员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
同时,各定点医院在市外医保部门对其参保病员进行监督和稽核时,应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医院理疗服务
每天总费用不超60元
针灸、拔罐、按摩等物理疗法,能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目的,是康复治疗的重要内容,为了规范定点医院的相关服务,该市把定点医院提供理疗服务的行为,以协议约定的形式进行规范。
按照协议规定,一是定点医院从事物理治疗与康复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二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实施物理治疗与康复,其当日的总费用,按医院级别高低分别控制在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60元以内。三是医院当日实施物理治疗与康复的病员不超过当日医保住院总人数的30%。四是年末结算时,全年理疗项目超过前述约定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在年度统筹总额核定额内扣除。
广元晚报记者 尹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