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一物业公司向业主多收了59万物业费被罚

2019-12-27 01:38: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大胆!广元一物业公司向业主多收了59万物业费被罚

川报观察记者张庭铭

12月26日,记者从苍溪县市场监管局获悉,不久前,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不执行规定标准多收业主前期物业管理费行为,责令退还多收价款599400.70元,并处以2万元罚款。

据了解,此前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不按规定收取前期物业管理费行为。经查,该县某物业公司涉嫌不执行规定标准向业主多征收前期物业管理费。

经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该公司于2018年1月进驻某小区负责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截止2019年4月,按1.3元㎡/月的标准收取1738户业主185907.92平方米住宅的前期物业管理费2830295.74元。

按照《苍溪县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和廉租住房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苍发价格〔2014〕26号)关于“电梯住宅小区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的规定,该公司向业主多收物业费0.3元㎡/月,共计599400.70元。

目前,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已经责令该公司退还多收价款599400.70元,并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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