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志农)3月8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向被申请人吴某发出了今年来该院首份人身保护令裁定书。
此前,申请人杨某即吴某妻子向法院提出申请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家庭矛盾发生离婚纠纷,后因子女抚养权问题双方家庭矛盾日渐加深。被申请人自申请人产后多次以电话、微信、短信多种方式恶意骚扰辱骂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人,严重影响到申请人及家人的正常生活,申请人同时提交了被申请人威胁、恐吓的微信、短信。
利州区人民法院收到杨某的申请后,通过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了解情况,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及时作出裁定,并由法警向被申请人吴某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告知:1、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杨某慧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骚扰、跟踪、接触杨某及其相关近亲属;3、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联系方式骚扰辱骂恐吓威胁杨某及其相关近亲属。被申请人表示同意冷静处理家庭矛盾,不做过激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