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志农)近日,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部分商家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消费者不再为线下实体店无法享受无理由退货而烦恼。
此次试点工作以促进消费拉动经济为目标,推动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一体化发展,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和消费生态,提振消费信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全市消费平稳增长,这也是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的又一具体举措。
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倡导鼓励,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含7天)、退货条件、退款时限和方式、退货流程等。参与无理由退货试点的商家将公开展示“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示范单位”统一标识,并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消费者在承诺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即可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按照12分扣分制进行动态管理,对不履行承诺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并停止其使用“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示范单位”统一标识。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协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