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志农)近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拖欠抚养费长达13年的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被告陈某一次性付清5.5万元抚养费,该案执结。
2008年10月,杨某某起诉与陈某离婚。经利州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于同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某同意离婚并约定按月支付婚生女杨某抚养费2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各自承担一半。调解文书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等义务。2021年3月,双方孩子杨某已13岁,陈某分文未履行,已拖欠抚养费等费用共计67526.57元。杨某某无奈,于2021年3月向利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2020年4月,利州法院立案执行,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陈某仍未履行。
执行法官5月11日电话传唤陈某到庭,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陈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与杨某某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陈某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共计5.5万元,余款12526.57元杨某某自愿放弃。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