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志农)11月19日,受援职工金学明专程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广元市总工会,感谢工会组织为其维护了合法权益。
2020年3月,金学明与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该公司承建的广元市城区某房地产项目从事钢筋工作,3月28日,因工作受伤到广元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1509.77元。8月,依法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可是,在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上,施工单位始终没有给予妥善的回复。2021年1月,金学明多方咨询和奔走无果后,来到市总工会寻求法律援助。
得知情况后,广元市总网络法律社会部部长、公职律师邱静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请示领导同意后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在充分收集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3月10日,在开庭审理中,通过援助律师据理力争,仲裁员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施工单位在5月31日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经费8.5万元。
但直到6月底,施工单位都未履行支付义务,经多次催促无果后,援助律师又代其向利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9日,金学明收到了全部款项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