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志农)近日,广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平台,成功调解8起侵权“苏泊尔”商标纠纷案件。
今年2月,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广元市销售假冒“苏泊尔”电器的9家商户起诉至广元市人民中级法院。市中院委托广元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行政调解。
案件受理后,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根据原告诉求,与9家被告先后进行了五次案情了解和法规宣传,让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违法事实后,工作人员与原告多次电话沟通阐明被告已承认违法事实,且被告多为初犯,违法事实轻微并已停止违法行为,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经过一个月的沟通谈判,3月23日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八家商户与原告公司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商户立即停止侵权,并一次性赔偿原告公司人民币7000元。
此次广元市“苏泊尔”商标侵权案诉前行政调解获得的成功,不仅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还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化解在早期阶段,缩短了维权周期,降低了维权成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打下了基础。
据悉,近年来,广元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商标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商标预警监测、驰名商标保护以及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针对近期我市“苍溪红心猕猴桃”商标屡屡遭到外地商户侵权的情况,广元市市监管局迅速开展“苍溪红心猕猴桃”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协助苍溪县猕猴桃协会开展跨区域司法维权,目前3件侵权案件正在处理中。
下一步,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商标保护行动,全面落实保护措施,让商标得到有效保护。